2025 年 12 月 22 日,临近中国大陆新修订法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施行生效,突然有媒体发文称,“明年 1 月 1 日起,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”。然而事实上,相比于 2013 年甚至是 2006 年版本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该法条并无过多变动:仅调整了金额、删去了“计算机”限定,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。
追溯到 2006 年生效的版本,法律条款早已写入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”,新版只是删去了“计算机”限定词。然而媒体却在文中写道,
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八十条明确删除了传播场景的限制,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所有行为均纳入规制范围
媒体大肆渲染生效节点后私聊发送淫秽信息违法,将“法律条文修订”框定为“法律新设”,隐去历史事实,造成了公众误解。这一博眼球的新闻标题被各大媒体竞相转发,仅有少部分媒体认真核实。同一事实,被建构成“重大新增限制”而非“细节修订”。该报道通过对时间节点的突出,变成一种“法律突然收紧”的叙事,使受众误以为某种此前合法的行为在未来将被首次定罪。
后真相时代,是否有噱头成了选题采编的首要条件,是否准确却被抛之脑后。一则本应提供公共理解的法律新闻,转而成为制造不安与流量的工具。法律并未在一夜之间发生改变,发生改变的,是部分媒体对事实的取舍方式,以及公众接收法律信息的传播环境。

当时和我的🚓朋友聊过这个事情,包括前一阵“封存”的那个事也是如此,某些媒体为了流量春秋笔法真的没有底线。我们除了痛骂几十句和打开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点进这种“新闻”点点举报也做不了什么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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